美对华羟基乙叉二膦酸作出双反工业危害终裁
2017年4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进口自我国的羟基乙叉二膦酸(1-hydroxyethylidene-1, 1-diphosphonic acid)作出双反工业危害终裁。判决美国商务部终裁判决存在推销和补助行为的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工业形成实质性危害或存在实质性危害要挟。在本次判决中,5名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投肯定票。依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判决,美国商务部将对进口自我国的涉案产品公布反推销税和反补助税令。本案触及美国和谐关税税号2931.90.9043项下的产品以及税号2811.19.6090和2931.90.9041项下的部分产品。
2016年4月20日,应Compass Chemical International LLC于2016年3月31日提交的请求,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我国的羟基乙叉二膦酸发动反推销和反补助立案查询。2016年5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华涉案产品作出反推销和反补助工业危害肯定性初裁。2016年8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涉案产品作出反补助肯定性初裁。2016年10月27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涉案产品作出反推销肯定性初裁。2017年3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告对进口自我国的羟基乙叉二膦酸作出反推销和反补助肯定性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