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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总局公告《关于进境货品木质包装检疫新规则正式施行有关问题的公告》(2006年第2号)

  为避免林木有害生物随木质包装传入,依照世界木质包装检疫规范,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则要求进境货品运用的木质包装,应在输出国家或区域进行相对有用的检疫除害处理,并加贴世界植物保护安排(

  为活跃保险地做好新规则的施行作业,减小对交易的影响,近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6年第2号令,就新规则施行初期即20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进境货品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作业,能够按以下办法依据详细情况进行处理:

  一、对已加贴IPPC专用标识的,按规则进行检查。经检查检疫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或毁掉处理。

  二、对发现加贴的标识不符合IPPC款式,经检查未检出活的有害生物的,予以放行;检出活的有害生物的,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或毁掉处理。

  三、对无IPPC专用标识的,查验检疫组织要向进口企业或其代理人宣布违规告诉,并对木质包装进行查验。未检出活的有害生物的,予以放行;检出活的有害生物的,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或毁掉处理。